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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業辦法

大學部課程修業辦法

◆ 最低畢業學分:131學分

◆ 共同必修:33學分;專業必修:68學分;專業選修:30學分

◆ 跨系所選修上限:15學分

107學年度入學 大學部四年制課程科目表與規定

備註:本規定適用於108學年度入學新生


英文畢業門檻

本校 105 學年度起入學日間部四年制新生,及 108 學年度起入學進修部四年制學優專班新生之英語能力檢定標準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即通過英語能力畢業門檻

◆ 多益測驗(TOEIC)550 分以上

◆ 全民英檢(GEPT)中級初試以上及格

◆ 劍橋大學國際商務英語能力測驗(BULATS)標準/電腦測驗 40-59

◆ 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分級測驗(Cambridge Main Suite)Preliminary English Test PET 153-159 分 (Pass with Merit)

◆ 托福(TOEFL)PBT 成績 487 分以上或 iBT 成績 53 分以上

◆ 雅思(IELTS)4.5 以上

◆ 其他國際或國內權威機構辦理之英語測驗,需檢具針對該項測驗參照 CEFR 經由語言測 驗專家認證之完整研究報告,且該項測驗成績可對照至 CEFR B1 程度,並經應用英文 系審核通過

◆ 通過本校舉辦之「校內英語能力畢業門檻鑑定考試」成績為 A 級分或 B 級分

備註:符合本校「學生申請抵免英文課程實施要點」所列各項申請資格之一者,視同通過英語能力畢業門檻

學生申請抵免英文課程實施要點

 

活動總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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